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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相關問題
請至您下單時留的電子信箱進行查詢。
如選擇使用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條碼做為電子發票載具,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載具查詢消費發票』查詢。
請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於每奇數月 28 日針對『非索取正本 / 未捐贈 / 未作廢/未歸戶之發票』進行電腦對獎,若為中獎發票,莫克將於每雙數月 10 日前寄送中獎通知E-Mail,並於 10 個工作天內以掛號方式將中獎發票正本寄送至中獎者合約註明的發票寄送地址。
若已選擇捐贈或共通性載具的中獎發票,將由財政部另行通知。
莫克採用自動化系統開立,請恕無法分別開立多張發票或指定開立其它品名、金額與日期。
為配合國稅局政策,發票開立後皆無法改開或換開發票,請於簽約時確認應取得二聯電子發票(個人消費)或三聯發票(公司報帳用,需提供公司統一編號);若已選擇載具或捐贈,請恕無法提供紙本。
若三聯式發票資料錯誤且需進行更改,於收到電子發票通知信三天內(最慢於次月3號前),請撥打客服專線,並提供「正確抬頭、統編」,以利為您作廢及重新開立發票(作業時程約7個工作天,不接受至莫克總公司換發)。
租戶可直接提供莫克欲捐贈單位的愛心碼,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載具,於平台內自行設定消費發票欲捐贈的社福團體即可。
捐贈後不能反悔,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
選擇開立紙本發票方式之客戶,其紙本發票開立後將寄到指定地址,每筆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若遺失恕不補發。
若二聯式發票有『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之需求時,不必寄回發票,在客戶申請紙本發票時,即已同意由莫克代為處理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以利加速退款作業處理,屆時莫克將直接開立折讓單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若為三聯式發票,莫克開立折讓單後會寄發通知E-mail,請自行下載檔案印出四聯折讓單、蓋上發票章掛號,並盡速寄回第一、二聯至『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1號19樓 莫克國際有限公司 會計部收』,以利作業處理。